龙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自行缴纳医保费用的通知

关于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自行缴纳医保费用的通知

来源:龙山县医疗保障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1-11 11:34:44 字体大小: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湘政办发〔2022〕6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原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缴纳2023年度个人大病保险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2023年度缴费金额为180元/年。

二、缴费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在此期间缴费的参保人员可从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

三、缴费方式

方式一:参保人(或亲属)携带银行卡到税务大厅刷卡缴费;

方式二:参保人(或亲属)携带参保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前往县内各银行网点缴费(优选龙山农村商业银行);

方式三:参保人通过手机登录湘税社保APP进行缴费。缴费流程如下:下载湘税社保APP或者微信搜索湘税社保公众号进行注册登录--然后选择“灵活就业缴费”--缴费险种选择“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点击“下一步”进行缴费。

若缴费不成功,请拨打咨询电话0743-6224731或持原破产改制企业人员身份证(18位号码)到市民之家医保大厅13号窗口修正信息后缴费。

龙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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