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2018年公厕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省、州关于推进城镇公厕“厕所革命”的相关精神,为加快我县城镇公厕建设,规范公厕管理,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完成城镇公厕布局专项规划。
2、完成新建和改建城镇公厕35座,其中县城区23座,建制镇12座,全面完成州定目标任务。
3、出台城镇公厕管理办法,将新建改建的城镇公厕纳入规范化、标准化运营管理。
4、出台城镇公厕建设管理奖补办法,逐步将城镇公厕建设管理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和相关单位财务预算。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城镇公厕规划与设计
--城镇公厕规划。对全县城镇公厕的现状、布点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在明确数量和分布的基础上,从群众如厕需求入手,科学预测、统筹布局,将厕所建设纳入城镇规划。严格按照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50337-2003)》《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等技术规范标准,编制完成城镇公厕布局专项规划。
--城镇公厕设计。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GB/T17217-1998)》,加强城镇公厕设计,加大新材料、新技术和新设备的应用,注重公厕建筑体量、色彩、 风格与环境风貌相协调,注重考虑残障人士、老人、小孩等特殊群体如厕问题,充分体现设计的科学性、环保性和便利性。
10月底前,完成城镇公厕布局专项规划编制。
(二)加快城镇公厕建设
1、建设原则
--城区公厕:以城区主干道路、人口密集区域、公共服务场所、休闲娱乐广场等为重点,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建改结合、规模适度、卫生适用、方便群众、生态优先”的原则,加快推进城区公厕建设。
--乡镇公厕:结合特色宜居乡镇建设、扶贫开发等推动乡镇公厕建设和改造。重点完善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乡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公共场所、集贸市场等厕所建设。
2、建设方式。采取新建项目配套建设、乡镇自主建设、老旧公厕改造建设相结合,独立式公厕和附属式公厕相结合的方式。
--与开发项目建设相结合。新建商业开发、房地产开发等建设项目,明确配建公厕的数量和规模,由项目业主投资建设,与项目主体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鼓励利用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城镇公厕。
--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相结合。新建和改造城镇开放式公园广场、休闲绿道、体育场馆、集贸市场、车站、公交首未站点以及社会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明确配建公厕的数量和规模,由项目业主投资建设,与项目主体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与旧城改造相结合。在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和旧城改造项目中需要拆除公厕的,按照“拆一补一、就近建设”的原则审批,确保现有公厕数量不减少。加快改造城市老旧公厕,特别是旱厕和设施老化的公厕。
3、实施计划及建设规模
2018年全县新建和改建35座公厕,总面积2169.02㎡,总造价2955万元,其中:项目配套公厕24座在建,总造价1965万元;财政投资新建城区公厕3座在建,总造价180万元;财政投资改建公厕2座,总造价100万元;财政投资新建乡镇公厕6座,造价680万元。
--县城区公厕23座:总面积1336.02㎡,总造价1875万元,独立式的3座,附属式20座,全部在建。建设地点:皇仓公园1座;高速下线2座;红星美凯龙2座;体育馆10座;龙凤商居城1座;芙蓉锦城(烟草公司)1座;万汇国际6座。
--乡镇公厕12座:总面积833㎡,总造价1080万元,附属式1座,独立式11座,建成3座,在建1座,拟改造2座,新建6座。建设地点:水田坝镇新建2座;茨岩镇已建成2座;茅坪乡已建成1座,拟新建2座;桂塘镇新建1座;红岩溪镇新建1座;洗车镇改造2座;苗儿滩镇新建1座。
2018年5月底前,对拟建地点进行现场踏勘,完成现场踏勘,确定选址。8月底前,完成施工前期立项、地勘、设计、财评、招投标等工作,并签订好施工合同。9月底前,完成新建公厕征地拆迁,提供合法的土地。12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备案,移交投用。
(三)规范城镇公厕管理。按照《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和《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GB/T17217-1998)》,2018年9月底前,结合制定出台龙山县城镇公厕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长效运营管理体制机制。一是引入市场管理,引进专业厕所管理公司进行集中管理,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与商铺、摊位挂钩,实行商业运作管理。二是统一承包管理,将厕所管理与服务纳入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内容,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将厕所的日常保洁、维护承包给专业保洁公司,根据协议考核付费。三是附属式公厕纳入相关单位或物管公司管理。
11月底前,制定出台城镇公厕管理办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龙山县城镇公厕建设领导小组,由副县长肇琴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黎书俊、县住建局局长向清平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规划局、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城管局、各乡镇(街道)、相关项目业主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县住建局局长向清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副局长舒赤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政府办:负责公厕建设综合协调工作。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公厕建设工作。负责拟草相关文件材料,做好省州业务对接工作,及时收集上报公厕建设资料。负责所有项目前期工作、乡镇公厕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城区政府性投资公厕项目的新建改造。县财政局:负责政府性投资公厕项目的财政评审工作,并筹措所需资金。县发改局:负责独立式公厕项目立项工作。县规划局:负责城镇公厕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负责新建项目规划选址工作,办理规划许可相关手续,协助做好项目规划设计。县环保局:负责项目建设的环评工作。县国土局:负责项目用地报批并办理相关手续。县城管局:负责拟草公厕管理办法,负责城区政府性投资建设的独立式公厕的管理工作。乡镇(街道):为辖区内公厕建设主体,负责征地拆迁、项目发包、资料收集、组织施工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公厕管理工作。项目建设单位:为本项目配套公厕建设主体,负责配套公厕的建设管理工作。
(三)加大政策支持。各相关主管部门要在城镇公厕建设的规划、立项、用地、审批、用水、用电等方面依法依规给予倾斜支持。建设独立式公厕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出让土地中规划有公共厕所的应将公厕建设要求作为出让条件,并与主体建设项目同步建设、同步验收。鼓励利用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城镇公厕。
(四)加强资金保障。城镇公厕建设资金采取多方筹资方式,附属式公厕建设管理资金纳入项目预算,以项目业主单位投入为主,独立式公厕建设管理资金以县本级财政自筹投入为主。县财政要加强公厕建设管理资金保障,2018年县级财政投资960万元用于城镇公厕新建和改造。2018年起,逐年将城镇公厕建设管理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和相关单位财务预算。
(五)强化督查考核。将城镇公厕建设纳入龙山县美丽湘西建设考核范畴,按照美丽湘西建设考核标准每季度开展督查考核。牵头单位要加强公厕建设的协调指导,及时收集整理城镇公厕建设进度及资料,按月上报进展情况。
附:龙山县2018年城镇公厕建设计划表
2018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