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龙山县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州建设项目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及龙公管委〔2020〕1号文件的要求,为有效解决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州委及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全面对标省、州、县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各项要求,聚焦招投标关键环节和我县住建领域过来工作实际反映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打造廉洁公正的住建领域招投标市场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组 长:向清平 党组书记、局长(主任)
副组长:彭昌仲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舒赤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智胜 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 云 党组成员、副主任
向洪江 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 员:陈光勇 招标办主任
张卫国 项目办主任
李 辉 城建站站长
向 冲 执法大队队长
杨文富 质监站站长
徐扬智 安监站站长
张湘鄂 建管站副站长
住建领域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由分管副局长杨智胜牵头主抓,。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招标办,陈光勇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抓,江孟云、向成华为成员,负责日常工作。设投诉电话:0743-6222272。
三、整治重点
(一)规范招投标文件。严格对标执行省、州统一的招投标交易规则和招投标文件范本。开展政策文件清理回头看工作,对本系统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及时撤销、调整、废止违反公平竞争的条款内容。规范不具备公开招投标项目的操作程序和管理制度。严格做好招标文件核查和备案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规范招投标行为
1、招标人不规范行为。是否存在不依法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信息不公开透明问题;招标文件中,是否设置歧视条款,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问题;是否存在招标人规避公开招标、明招、暗定、违规设计变更等问题;领导干部有无插手及违规干预招标投标活动问题。
2、投标人不规范行为。是否存在投标人围标、陪标、串通投标、挂靠投标,中标后违法转包、违规分包等问题。
3、中标合同订立的不规范行为。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有无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三)加强监督处罚力度。落实“打牌子”“提篮子”行为登记报告制度。加强对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和责任追究。对借用资质和出借资质的投标人,违规违法的招标代理机构,查实后除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罚外,按规定限制其参加招投标活动,并列入黑名单,公开曝光。
(四)加大招标信息公开力度。按省、州要求,加强对各招标项目合同订立、项目变动、合同变更、合同中止和解除、违约行为处理结果、竣工验收等合同履行情况及招投标投诉处理情况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20年8月30日至9月1日)。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完成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制定;
(二)推进落实阶段(2020年9月2日至10月31日)。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综合运用线索处置、工作检查、随机抽查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结合第四季度质量安全检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全县在建项目开展一次综合执法检查。
(三)问题处理阶段(2020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对查处的住建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违纪违法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四)建章立制阶段(2020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和经验成绩,结合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清源行动,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招投标领域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建设领域腐败问题。
五、工作要求
开展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住建行业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内容,领导班子和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强化履职意识,切实按照工作部署把专项治理工作抓好抓落实。对在工作中推诿扯皮,履职不力的,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