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民安街道宏源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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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县民安街道宏源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已由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文件 以湘建保【2016】77号文件批复同意实施,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招[2016]90号文件核准项目设计为邀请招标。招标人为龙山县房地产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飞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阶段设计进行邀请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招标编号:HNFDZB-2016026
1.2 项目名称:龙山县民安街道宏源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
1.3 建设地点:龙山县环城路旁
1.4 建设规模:外墙面节能改造、更换铝合金中空玻璃、更换防盗窗、铝合金雨棚、楼梯改造、屋顶防漏、道路白改黑、安装监控、路灯、供排水管道改造、增添绿化等。
1.5 投资规模:总投资1200万元。
1.6 设计周期:本项目已完成方案阶段设计,经相关部门批复后进行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周期15日历天。
1.7 招标范围:由中标人完成以上内容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并承担施工技术积极配合及优良现场服务,协助招标人进行施工阶段中的各环节及整体竣工验收。
1.8 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3、拟任本项目设计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资格或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其交纳的社保证明;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按高检会[2015]5号和湘检预[2015]8号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的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6、投标人可同时投几个标,但须配备不同的项目技术人员;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仟元(RMB3000元)。 ,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账户。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帐户名称:龙山县建筑管理站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龙山县支行新建路分理处
帐 号: 18-8608 0104 0000 903
②若投标人不从基本帐户转帐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③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龙山县民安街道宏源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龙山县民安街道宏源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④投标保证金转账截止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明文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上述资料另须提供按顺序装订好后加盖公章(红印)的影印件一套至招标代理公司】,于
6.2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本,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
8.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龙山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43-6231386 。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山县房地产管理局
地 址:民族路原经济适用住房开发中心
联 系 人:向 先 生
电 话: 135 7430 438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飞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吉首市武陵东路26号
联 系 人: 陈 先 生
联 系 电话: 0743---8239440 18874310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