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城区道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规定,现将龙山县城区道路工程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龙山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投资60219.7894万元于龙山县城区建设龙山县城区道路工程项目,全长8077m。由民族路、朝阳路、行政大道三条道路组成。
民族路位于华塘区,是既有民族路的向北延伸,道路南起G209国道顺接民族路,与G209国道共3次平交后,北至拟建的行政大道,全长约2007m,为城市次干路。朝阳路西起老汽车东站,顺接县城朝阳路,东至往太平山方向接高铁站(龙凤站)前的新城路,全长约1920m,为城市次干路。拟建项目行政大道南起岳麓大道,平交G209国道、规划建设的民族路北延道路等道路,北至规划的高铁站(黔张常铁路龙凤站)接新城路,全长约4150m,为城市主干路。
项目主要污染源有汽车尾气、交通噪声,施工期噪声、施工期水土流失,施工废水、固体废物、进出车辆排放的废气等。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龙山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主席;
联系电话:13637434333;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环评机构名称: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舒波
联系电话:13975828885;
联系地址:芙蓉中路二段88号定王大厦24楼2422室;
联系邮编:410000
电子邮件:76297236@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审批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环境现状调查-→收集资料(含公众参与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拟建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质量影响分析与评价、环境风险分析、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项目可行性分析、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结论和建议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次公示采取互联网公示的形式,公布于公众网站征求公众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限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公众对本项目的主要态度;(2)项目建设对区域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作用;(3)项目所在地主要环境问题;(4)您认为项目在此建设主要制约条件是什么?(5)针对本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环境影响,希望以何方式减缓;(6)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在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报告基本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建设单位还将举行第二次公众参与,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