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州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83号提案的答复
龙政函复字〔2024〕第88号A类
是否公开:是
关于州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83号提案的答复
滕文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留守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培养及提升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县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坚持依法保护,强化家庭监护教育、政府保护责任,引导群团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关爱服务,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教育、发展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一、强化工作机制,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一是建立县级关爱服务机制。统筹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建设,建立了民政、教育、公安、司法、妇联、团县委等28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一旦出现留守儿童辍学、生活困难等情况,有关部门及时对接协商解决。二是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机制。县乡村分别建立了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社区)家长学校,明确了工作职责,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共同保护包括农村留守儿童在内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良好局面。目前,全县有家长学校59所,参加学习的家长达到7万余人次。三是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监护干预、责任追究等制度。针对留守儿童可能出现的一些不可预见性问题,责成相关责任单位及时采取应急处置的方式妥善处理;针对家长或监护人监护不力或者监护不到位的情况,主动采取监护干预等手段做好监护工作;对涉及侵害留守儿童权益的行为,依法从重从快追究法律责任。
二、完善服务体系,强化关爱保护措施
一是督促家庭监护落实。严格落实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全县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的受委托监护人均签订了委托监护责任书,100%落实了监护责任。督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加强与被监护人情感交流,开展防溺水、防性侵、防交通事故等安全教育,关注和保护被监护人心理健康。二是夯实阵地建设。全县399个村(社区)和学校均建成了“儿童之家”,其中省级示范儿童之家2个,标准化儿童之家15个。2022年,在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的大力支持下,我县3个乡镇(街道)10个村(社区)落实了“童伴妈妈”项目。依托“儿童之家”、“童伴妈妈”,在周末、节假日、寒暑假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各项关爱服务,包括每月开展一次主题活动,定期开展走访,帮助困境儿童申请救助、补助,发现儿童受到伤害或疑似伤害履行强制报告责任,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情况等。三是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全县399个村(社区)均配备了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每年组织开展至少一次业务培训,聘请专业心理学老师授课,提升基层儿童工作人员关爱服务能力。投入310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第三方社工机构,为全县留守、困境儿童提供各类专业社工服务和心理疏导等服务活动。优化重组了心理健康教师帮扶团队,目前,以我县教联体为依托的心理健康教育团队15个,有心理健康教师182名,为留守儿童进行心理解惑与疏导。同时,还建立以大学生为主体的志愿者队伍,为留守儿童校外关爱活动进行服务。
三、开展关爱行动,强化学生家庭教育
一是开展结对帮扶。全县各学校深入开展“2+N”帮扶行动(1名男教师和1名女教师对多名学生进行结对帮扶),要求每学期班主任家访人数不少于本班学生的三分之一,其他任课教师家访不少于5人,每名校长家访不少于10名学生,实现学生全覆盖走访,特别是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学生、孤儿等重点人群,建立专门档案,全面掌握学生家庭状况、在家表现、学习及生活习惯等,与家长或监护人共同关心关爱学生健康成长。二是开展各种关爱保护活动。执委妈妈、社工团体、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利用周末、寒暑假等节假日进行留守儿童入户走访、政策宣传、安全教育、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等活动。通过走访和关爱活动向留守儿童及家长或监护人“灌输”危机意识、责任意识、预防意识,提醒家长或监护人履行好孩子的安全监护主体责任。2023年,全县开展家庭走访2万余户,走访学生3万余人次,发放关爱学生公开信10万余份、宣传单2万余份,发布预防溺水安全信息10万余条。组织留守儿童及家长或监护人开展了“今天我过生日啦”、“心手相牵 快乐成长”、”防溺水防侵害”安全知识宣讲等主题活动,覆盖儿童50000余人次。
四、坚持源头治理,推动本土就业创业
一是通过召开返乡创业宣传会、推进会、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返乡创业宣传标语、微信工作群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大返乡创业宣传力度,鼓励龙山籍在外经商、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带动当地农民工就业。2023年我县新增创业主体2267个,带动就业人数5430人。二是加大力度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当地农户就业,从源头上减少留守儿童的数量。龙山现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0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7家,州级龙头企业23家,共带动农户3万余户,有效增加了农民就地就业比列,从源头上减少留守儿童的数量,使更多孩子可以在父母身边享受家庭的关爱和温暖。
签发领导:周胜益
承办人员:田 鹏
联系电话:17607197702(手机)、0743-6222514(办)
龙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