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龙山县水沙坪大棚蔬菜基地招租公告

龙山县水沙坪大棚蔬菜基地招租公告

来源:龙山县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4-22 15:05:19 字体大小: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龙山县水沙坪大棚蔬菜基地位于龙山县茅坪乡境内,本次拟招租的大棚共103个(面积184.43亩),闲置土地252亩。其中,冬暖式温室大棚54个,面积64.06亩;保温拱棚 28个及其它生产大棚19个,面积113.16亩;温室大棚2个,面积7.23亩。(详见附件示意图)。

二、招租单位:龙山县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三、招租条件

1、本次招租为标的物现状招租,由意向承租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合同一旦签订,视为承租人对标的物瑕疵和功能的认可。

2、招租方式:大棚租赁分为整体招租、区域招租或单个招租(见示意图大棚编号),按优先整体租赁,其次区域租赁,再次单个租赁的顺序确定承租人;闲置土地租赁分为整体招租、区域招租(见示意图),按优先整体租赁,其次区域租赁的顺序确定承租人。

3、租赁年限:1年(自合同签订日起算)。招租人如若续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4、租赁价格:

(1)大棚租赁

①整体租赁:11.0658万元/年,每亩年租金为600元。

②区域租赁:A区3.8436万元/年,B区4.8552万/年,C区租2232元/年,D区1.71万元/年,E区4338元/年,每亩年租金为600元。

③单个大棚租赁:700元/亩.年。

(2)闲置土地租赁

①整体租赁:12.6万元/年,每亩年租金为500元。

②部分租赁:550元/亩.年。

5、租金收取: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清。

6、承租人承担生产经营及一切事故的责任和费用。因生产经营管理、产品市场价格、自然灾害造成的风险和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7、标的物中的大棚仅用于蔬菜、花卉及食用菌的种植,不得改变用途,不得转租(转包)给他人;标的物中的闲置土地可种植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允许种植的作物。如改变用途或转租(转包),除即行解除租赁合同外,承租人还需按合同租金1倍的额度承担违约经济赔偿,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8、租赁期满,承租人需在满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退场。不按期退场的,招租人予以强制性清场,承租人承担强制性清场费用和因延期退场给招租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赔偿责任,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9、大棚整体租赁的履约保证金为2万元,租赁A区的履约保证金为2000元,租赁B区的履约保证金为1500元,租赁C区的履约保证金为1000元,租赁D区的履约保证金为1000元,租赁E区的履约保证金为1000元,单个租赁的履约保证为200元(租赁5个及5个以上的履约保证金为1000元),闲置土地租赁无需履约保证金。赁期满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10、承租人如需对闲置土地、大棚及配套设施进行改造、修缮、维护,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招租人不予补偿。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5月9日,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实地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3、报名需提交资料:法人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征信证明、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等。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征信、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等。

4、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龙山县华塘街道城投大厦24楼;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3521783732。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租公告在龙山县人民政府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发布,同步在龙山县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微信公众号和招租人办公楼前张贴发布。

附:水沙坪蔬菜基地大棚平面布置示意图

水沙坪蔬菜基地闲置土地示意图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