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残疾情况公示书
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本局反映该申请人相关情况。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4日。
注:对涉及隐私或不宜公开的,不公示;公示期不计入审批办事时间。
龙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章)
2023年 11月 16 日
(联系电话:0743-6231588 地址:龙山县北正街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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