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龙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龙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来源:龙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1-06 08:26:45 字体大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单位:

经省生态环境湘西监测中心、州气象局、州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分析预测,预计未来72小时我县空气质量将呈现转好态势。根据《龙山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龙政办发【2024】4号,我县预测空气质量指数将降至黄色预警条件以下,决定于2025年1月6日9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由于我县气象扩散条件一般,未来几天仍有轻度污染的风险,各单位按照《龙山县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有序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龙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6日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