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大安乡龙口村烟叶基地生产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方选定结果公示
一、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为:项目选址于大安乡龙口村。本次设计路段均按公路等级为等外级,路面宽3.5m(3.5m级配碎石路面),路基宽3.5m,进行设计,主要工程量:本项目共7条设计路线,其中道路七位于龙口村二组,其余设计道路均位于龙口村一组。道路一路线长:0.470Km,起讫桩号为:K0+000~K0+470;道路二路线长:0.171Km,起讫桩号为:K0+000~K0+171;道路三路线长:0.245Km,起讫桩号为:K0+000~K0+245;道路四路线长:0.052Km,起讫桩号为K0+000~K0+052;道路五线路长:0.570Km,起讫桩号为:K0+000~K0+570;道路六路线长:0.175Km,起讫桩号为:K0+000~K0+175;道路七路线长:0.388Km,起讫桩号为K0+000~K0+388;路线总长2.071Km,共有路基土石方10976.7m³、级配碎石路面8903.93㎡、挡土墙:162.5m³/4段、1-0.5m圆管涵3道/20延米,单柱式标志牌2块,Gr-C-4C波形护栏744m/9处,道口桩2处。
二、招标方式:根据国家发改委16号令和龙政办发【2018】38号文件精神,该项目招标方式由业主单位自行决定。
三、施工方选定办法及结果:通过业主单位纪检监察人员参会情况下召开班子会,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班子成员对龙山县金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龙山县鹏远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龙山县彭程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三家公司进行比选确定,龙山县鹏远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以党政班子成员全票通过为本项目施工方。本公告公示期5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如果有异议,可于本公告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龙山县大安乡人民政府报告。
龙山县大安乡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