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洗洛镇欧溪村排洪渠工程施工单位比选邀请公告
龙山县洗洛镇欧溪村排洪渠工程施工单位
比选邀请公告
龙水建公〔2023〕02号
因本项目施工没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的招标限额要求,为了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水利建设市场环境,龙山县水利局根据《龙山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比选。
本次公告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2月20日。
1、该项目龙山县洗洛镇欧溪村排洪渠工程施工项目已由龙山县水利局党组研究决定实施,项目业主为龙山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龙山县洗洛镇欧溪村排洪渠工程。
2.2 建设地点:龙山县洗洛镇欧溪村。
2.3 施工规模:
(1)最高控制价:经财评的工程建安投资70.7081万元;
(2)建设内容:新建欧溪村排洪渠410m,断面尺寸为1m*1m 及0.95m*1.3m。
2.4 标段划分和比选范围:本项目施工分为1个标,施工工程内容包括:上述所有内容及临时工程。
2.5 本项目施工期限:2023年3月15日-2023年6月15日,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竣工验收全过程。
3、比选资格要求
3.1 参加比选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参加比选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4本项目对比选人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 联合体。
3.6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比选。
3.7 参加比选人信誉在B级以上。
3.8施工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施工工程师职业资格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其他要求:
(1)凡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其业绩、主要人员(项目经理)资历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没有相关信息的将不予认定;
(2)比选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比选单位正式员工。
证明项目经理为比选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下列资料:证明其在比选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至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最近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缴费)的证明。国家和地方政府对退休人员和企业、事业社保缴费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3)中标后项目经理必须执行《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人员履约管理的通知》(湘水办函〔2021〕8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4、施工人员配备要求
项目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1名,其他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等相关人员。
5、本项目施工控制价:本项目施工总费用报价不低于相应成本价,不高于财政投资评审审定的价格(最高控制价)。
5.1本项目设有最低成本价(最低成本价在比选会上开封)。
6、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时间及地点
6.1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时间为2023年2月21日9时00分至2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参加比选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文件递交到龙山县水利局工管站(504室)。资格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信誉等级复印件1份(或监管系统网站截图)。
(2)比选人具备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份。
(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1份。
(4)比选人必须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截图1份。
(5)拟配备本项目的人员表1份,相关履约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
(6)以上报名文件A4纸打印胶装后公司盖章及法人签字。
6.2报名和资格审查的地点:龙山县水利局工管站(504室)。
6.3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单位直接取消比选资格。
6.4本次比选邀请报名资格审查合格须达到三家及以上单位,不足三家则本次比选邀请失效。
6.5 出现最低报价相同时采取抽取法确定中标单位。
7、比选文件的递交
7.1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比选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比选文件递交到龙山县水利局八楼会议室。
7.2比选地点:龙山县水利局八楼会议室。
7.3参加比选会议的单位人员为公司法定代表或委托人。
7.4比选会开始时间:同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比选文件要求
8.1比选报价函1份(必须密封并有公司盖章及法人签字)。
9、比选办法
按照《龙山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的要求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进行报价比选(按财政投资评审审定价下浮 % )报价函必须密封,按照不低于本项目施工费用相应成本价并且不高于财政投资评审审定价格最低报价确定中标单位。
10、比选结果公示的媒介
10.1龙山县人民政府网(www.xxls.gov.cn)上发布。
11、比选结果公示时间
11.1比选结果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3日。
12、行政监督
本次比选行政监督部门为龙山县水利局。
本次比选纪检监督部门为龙山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
13、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邹先生
地 址:龙山县民安街道办事处湘鄂路138号
电 话:15580431356
龙山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