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行动的紧急通知
  • 索引号:006686322/2013-00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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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龙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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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2013-11-15

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行动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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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政办发〔201040号

龙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

行动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2010年7月20日18时10分左右,花垣县磊鑫有限责任公司、文华锰业公司发生透水事故,两公司共造成13名作业人员被困井下,截止8月2日,3人被救生还、10人遇难,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8月2日,全州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深刻汲取花垣县“7.20”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立即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立即开展全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治理范围

道路水上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危化物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特种设备、消防、食品卫生、人员密集场所、地质灾害、山塘水库、电力、学校等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

三、排查治理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监控预警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8、应急预案制订、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0、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四、排查方法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条块结合的方法,做到全覆盖。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全面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排查环节,登记备案,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记录。由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组织实施;没有主管部门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

五、时间安排

本次隐患大排查大治理行动分以下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85-9日):各乡镇(街道)、相关单位制定完善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行动方案,广泛动员,全面部署排查治理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810-22日):各乡镇(街道)、相关单位切落实人员、经费、措施、职责,健全安全隐患台帐,组织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结合实际开展自查自改,并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按照监管关系上报安全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

3、督促检查阶段(823-31日):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安委办对各乡镇(街道)、相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行动进行专项督查。

六、相关要求

1、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立即制定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确保人员、经费落实到位,认真开展排查治理。8月9日前将大排查大治理方案上报县安委办。

2、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创新排查方法,排查中要突出重点,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要坚决克服松劲、厌战情绪,对排查的事故隐患登记造册,明确责任,明确时限,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治。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加强监控,坚决杜绝因隐患整治不到位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3、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做好排查记录,检查人员必须在检查记录台帐上签字。排查治理工作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报送工作情况总结,并将排查出来的隐患及整改情况梳理汇总由主要领导签字后于822日上报县安委办。

4、县政府督查室、县安委办将组织联合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责任不落实、疏于管理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员,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一○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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