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州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006686322/2018-01173
  • 文号:龙政函复字〔2018〕第16号A类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龙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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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2018-11-19

关于州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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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政函复字〔2018〕第16A

 

关于州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答复

 

张永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下岗职工帮扶力度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县人社部门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失业人员(含企业下岗职工),我县已建立了就业帮扶机制。相关政策如下:

(一)进行失业登记和申领《就业创业证》。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地城镇户籍人员到所在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进行失业登记,并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下10类人员可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①“4050”人员(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②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全家所有人员户口复印件及所有劳动力未实现就业在就业证明;③城市低保人员;④持《残疾证》人员;⑤失地农民(国土部门土地被征用的证明);⑥军队退役人员;⑦市州级以上劳动模范;⑧烈士家属,《革命烈士证明书》及与其关系证明;⑨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⑩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二)免费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凡全省境内在法定劳动年


龄段内(男16周岁-59周岁,女16周岁-54周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培训)愿望的(包括企业下岗职工)均可报名参加由龙山县就业培训中心组织开展各项创业就业技能培训,提升再就业技能。

(三)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对男性18周岁以上57周岁以内,女性18周岁以上47周岁(农村女性52周岁)以内,符合相关条件的进行个人自主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利率可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

(四)对失业人员(含企业下岗职工)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另可享受以下服务和政策。一是公益性岗位安置。优先推荐到已开发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经双方协议一致后,可安置到公益性岗位就业3年。二是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且缴纳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原未享受过社保补贴政策或享受社保补贴政策期限未满(除初次享受过社会保险补贴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到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除以上就业帮扶政策外,其它相关政策执行情况

1、根据(湘政办发201112号)、(湘人社函〔201190号)文件要求,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原县属以上城镇大集体企业和由国有企业批准并资助兴办的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实行了单独地参保政策,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2、为维护广大劳动者和人民群众的养老保险权益,实现老有所养的目标,为更好解决原有困难职工(含企业下岗职工)、灵活就业等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问题。根据(湘人社发〔2017103)号文件要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20161231前欠费的,可以在20181231前补缴,免收滞纳金。

三、下步拟将采取的措施

我县民生保障水平离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尚有较大差距。今后,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在认真做好基本民生保障的同时,将进一步争取上级对我县的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不断提高我县帮扶保障工作力度,针对解决困难职工在就业、医疗、生活、子女上学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生活救助等方面的帮助和服务,提升获得感和幸福感。

 

附:州人大代表建议办复情况反馈表

          

签发领导:蔡 

承办人员:陈先瑜

联系电话:135743022840473-6222514

 

 

                                 龙山县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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