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9null/2021-00043
- 文号:龙政办发〔2021〕18号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龙山县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时效期:2021-08-10
- 签署日期:2021-08-10
- 登记日期:2021-08-10
- 发文日期:2021-08-10
龙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山县2021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山县2021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
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单位:
现将《龙山县2021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龙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9日
龙山县2021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县2021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1〕16号)、《中共湘西自治州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 2021 年全州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州教小组发〔202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的总体要求,根据学校布局情况、办学条件、学位情况等,科学确定划片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合理安排招生批次,进一步规范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
(二)落实省政府关于2021年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这一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七年级班额控制在55人之内,一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之内。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范招生。根据学生户籍和法定监护人的居住地,按照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统一平台、公民(公办民办)同步、分批安排、超员摇号”的原则,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有直升初中部意愿的毕业生可直升入学,其他学校均不得直升入学。在招生过程中,符合城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填报民办学校被录取后不去就读的,由县教体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二)坚持公平公开。及时公开学校招生区域范围、招生政策、报名办法、所需材料、审核程序、招生入学咨询及监督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落实优待政策。优先安排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伤残警察子女、援藏援疆干部子女、援鄂抗疫医护人员子女、港澳台及海外侨胞子女、县委县政府引进人才子女,以及孤儿、行动不便的残疾儿童、父母双盲的子女等就近入学;在编教师子女可在任教学校就读。
三、新生招生办法
(一)划片办法
根据湘教发〔2021〕1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城区学校布局等实际情况,城区小学按片区联合划片,城区初中实行单校划片。
1.小学划片
片区 |
小 学 |
招生范围 | |
教育集团名称 |
所辖学校 | ||
第 一 片 区 |
城东教育集团 |
龙山四小 思源学校 白岩书院 新城小学 |
民安街道:凤阳社区(在第一片区限报思源学校)、书院坪社区、蔬菜社区、春景社区 兴隆街道:新城社区、油菜坪社区、狮子社区、白坪社区、兴隆桥社区 兴隆街道:明星社区、雷音社区、望城社区(以上三个社区在第一片区限报新城小学或白岩书院) |
第 二 片 区 |
城北教育集团 |
龙山一小 龙山五小 龙山六小 |
民安街道:南台堡社区、五爱社区、茶亭社区 华塘街道:华塘社区5、7、8网格、唯一社区、皇仓社区 |
华塘芙蓉 |
华塘街道:唯一社区、华新社区、华塘社区、官渡社区、螺蛳滩社区、留繁社区、象鼻社区、皇仓社区 | ||
第 三 片 区 |
城南教育集团 |
龙山二小 龙山三小 第一芙蓉 白羊小学 |
民安街道:凤阳社区、回龙社区、康家坝社区、老城社区、城郊社区、宝塔社区、竹园社区、民爱村、蒲家河村、红星村、新林村、大堰坪社区、白羊坪村、三湾塘村 兴隆街道:望城社区、明星社区、雷音社区 华塘街道:唯一社区、皇仓社区 |
2.初中划片
片区 |
初 中 |
招生范围 |
第 一 片 区 |
龙 山 一 中 |
民安街道:书院坪社区、蔬菜社区、春景社区 石羔街道:猛洞村 |
第 二 片 区 |
龙 山 二 中 |
民安街道:南台堡社区、五爱社区、茶亭社区 华塘街道:华新社区、华塘社区、官渡社区、螺蛳滩社区、留繁社区、象鼻社区、唯一社区、皇仓社区 石羔街道:石羔社区、正南社区、中南社区、十字社区、永兴社区、白泥社区、桃红社区、苦竹社区、包家垅村、兴堡村、尧坪村、泗坪村、干比社区、冲天社区 |
第 三 片 区 |
龙 山 三 中 |
民安街道:凤阳社区、回龙社区、康家坝社区、老城社区、城郊社区、宝塔社区、竹园社区、大堰坪社区、民爱村、蒲家河村、红星村、新林村、白羊坪村、三湾塘村 兴隆街道:望城社区、明星社区、雷音社区 华塘街道:唯一社区、皇仓社区 |
(二)招生计划及对象
1.小学一年级
(1)招生计划。总计划为4570人,开设100个班。具体到校计划由县教体局负责下达。
(2)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含8月31日〉),原未注册过小学学籍,户籍或合法房产在民安街道、兴隆街道相关社区、华塘街道及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县投资及城区经商、务工等符合一年级招生政策的适龄儿童;皇仓华鑫小学按计划招生。
2.初中七年级
(1)招生计划。计划招5752人,开设108个班。具体到校计划由县教体局负责下达。
(2)招生对象。招生接收城区小学(含华塘小学、新城小学、白羊小学、兴隆小学、石羔小学)毕业学生及其他符合一二三批次的小学毕业学生;皇仓华鑫初中按计划招生。
(三)招生批次
按以下四个批次依次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单校超员,先在划定的片区内摇号调剂,再在整个城区内调剂。
批 次 |
标准 |
资 料 | ||
分类提供 |
审核部门 |
均需提供 | ||
(一) |
1.适龄儿童本人户籍在招生片区范围内。 |
户籍证明(即均需提供的资料) |
县公安局 |
学生及法定监护人户口原件(县公安局牵头,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审核) |
2.城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随迁子女(指在招生范围内无户籍且无合法房产)。 |
工作调动文件和工资证明。 |
各机关企 事业单位 | ||
3.国家优待人员子女。 |
相关部门出具的享受国家优待证明。 |
县政府办 县人武部 县民政局 县公安局 县卫健局 县残联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4.在编教师子女在任教学校就读。 |
学校及县教体局机关证明。 |
学校 县教体局 | ||
(二) |
1.有合法房产的家庭子女。 |
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有房证明。 |
县自然资源局 |
|
2.易地搬迁进城安置家庭子女。 |
易地搬迁指挥部出具的证明。 |
县发改局 | ||
3.城市棚户区改造被征收户家庭子女。 |
完成棚改征收尚未购房的,提供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出具的征收补偿协议;购买二手房尚未完成不动产登记的,提供征收协议。 |
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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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单位集资房中未办理产权证、非城区户籍家庭子女。 |
按县政府相关文件(龙政函〔2019〕6号)要求到县政务中心补办不动产登记。 | |||
5.存量“两违”房产已接受依法处置但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稳定居住在县城的家庭子女。 |
“两违”整治办发放的办证卡。 |
县“两违”整治办 | ||
(三) |
1.县招商引资项目投资人员子女。 |
与县政府或委托部门签订的项目投资合同书,在县内注册企业的营业执照及工资发放表。 |
县商务局 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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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城区稳定经商人员子女。 |
2020年9月1日前办理的城区经商有效营业执照,且在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登记。县外户籍人员还需提供居住证。 |
县市场监管局 县税务局 县公安局 | ||
3.在城区稳定务工人员子女。 |
2020年9月1日前,城区务工合同及县社保服务中心出具的城区用人单位为个人缴纳的参保证明。县外户籍人员还需提供居住证。 |
县社保服务中心 县公安局 | ||
(四) |
1.2019年秋或2020年春在学前教育股备案的适龄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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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体局 |
|
2.不符合前三批次城区小学其他毕业学生。 |
户籍证明(即均需提供的资料) |
县公安局 | ||
备注:1.父母健在的不得另定法定监护人; 4.所有部门出示的证明材料,必须有公章、经办人本人签字及经办人电话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