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龙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山县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解读
近日,县人民政府印发了《龙山县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龙政发〔2023〕),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说明
龙山县现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于2017年5月出台,已有6年,与投资主体的需求不匹配,与当前招商引资形势已不相适应。在日常招商工作中,相关投资企业、招商中介、招商工作人员、县直部门对我县招商引资政策提出了修订建议,修订并出台招商引资政策已迫在眉睫。
二、起草目的
为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多渠道鼓励和吸引外来投资。
三、主体框架和内容
第一章为总则:内容包括制定政策的目的和政策适用范围。
第二章为用地支持政策。内容包括根据项目性质、项目投资额、项目面积及类型等作出的土地支持政策。
第三章为财政经融政策。内容包括根据企业的类型、投资额、到位资金等作出的奖补政策。
第四章为产业支持政策。内容包括根据企业的类型、固定资产投资额、入驻年限、产值、年缴税等作出的支持政策。
第五章为第一引资人奖励政策。内容包括对奖励对象、奖励标准作出明确规定。
第六章为服务保障政策。内容包括一是设立招商奖补资金;二是实行“专班推进”制度;三是实行企业“宁静日”制度;四是实行“首违不罚”制度。
第七章为附则部分:内容包括对前六章的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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