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文字】《龙山产业开发区租用标准厂房管理办法》解读

【文字】《龙山产业开发区租用标准厂房管理办法》解读

来源:龙山县产业开发区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7-28 09:35:35 字体大小:

县人民政府印发了《龙山产业开发区租用标准厂房管理办法》(龙政发〔2023〕23号),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目的

为了强化园区管理,优化园区营商环境,稳步提升龙山产业开发区工业经济指标高质量发展。

二、起草依据

《湘西自治州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州政发〔2021〕5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沙临空产业集聚区等44家省级工业集中区更名的通知》(湘发改地区〔2021〕517号)、《中共龙山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龙山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龙山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龙办〔2021〕23号)。

三、主体框架及内容

第一章准入条件和审批程序,包括入驻条件、入驻程序等;

第二章租赁标准,包括租赁期限、租赁费用(生产用房租赁标准为第一层8元/m²·月、第二层7元/ m²·月、第三层6元/m² ·月、第四层5元/m²·月、第五层4元/m² ·月;租金根据市场变化,每五年予以调整一次,增幅不超过20%);

第三章优惠政策,包括租金补助、帮办服务等;

第四章监管考核及退出机制,包括开发区监管、开发区考核、违约解除等约束性条款;

第五章附则,包括本政策有效期及约定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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