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山县民安街道集贸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提高城市品位,优化居住条件,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 590 号)第十条和《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 268 号)第七条规定,拟对龙山县民安街道集贸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现将《龙山县民安街道集贸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期限
从2022年11月7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7日。
二、征求意见方式
对《龙山县民安街道集贸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有异议或建议的个人,可以在征求意见期间以书面方式向龙山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提出,并登记相关信息便于反馈。提意人是单位的,书面意见需加盖公章。
三、征求意见结果
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县人民政府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予以公布。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龙山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电话:0743-6233145
彭晓兵 电话:18574311718
颜克平 电话:13787928953
王先坤 电话:13469090807
尚明铭 电话:18608436655
四、办公地址
龙山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南正街 74 号)。
特此公告。
附件:龙山县民安街道集贸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龙山县民安街道集贸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龙山县人民政府
2022 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