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龙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龙山县2019年整县脱贫摘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龙山县2019年整县脱贫摘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3-15 14:57:07 字体大小:
        湖南省龙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文件

 

龙扶发〔20193

 

 

龙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龙山县2019年整县脱贫摘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工)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龙山2019整县脱贫摘帽工作实施方案》已经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9 312 

 

 

 

 


 

龙山县2019年整县脱贫摘帽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施方案(施行)〉的通知》(国开办〔201756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实施意见(行)〉的通知》(湘办〔201631号)、《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湖南省贫困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扶领办发〔201815号)《湘西自治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湘西自治州贫困县脱贫摘帽工作方案>的通知》(州扶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全面完成全县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实现2019年脱贫摘帽。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国家、省、州脱贫摘帽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突出问题导向,着力精准帮扶政策措施落细落实,着力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着力夯实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基础,着力提高脱贫质量,确保脱贫摘帽程序完整、结果真实,圆满完成2019年全县整体稳定脱贫摘帽的总目标,确保脱贫成效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二、工作目标

(一)贫困人口稳定脱贫。2019年底,确保20611名未脱贫人口按现行标准顺利脱贫、已脱贫的贫困人口长期稳定脱贫。

(二)贫困村(社区)全部退出。2019年底,确保79个深度贫困村全部顺利退出、已退出的148个贫困村全面巩固提升。全县所有村(社区)的综合贫困发生率低于2%,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和村级公共服务全部达标,医疗、教育、住房等保障全部到位,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在5万元以上,至少有1个以上与贫困户紧密联结的特色产业,至少有1个以上有贫困户参加的专业合作社。

(三)贫困县顺利摘帽。2019年底,确保全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综合贫困发生率低于2%,贫困人口漏评率与错退率为0,群众认可度高于95%。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紧紧围绕贫困户脱贫退出的6项指标、贫困村脱贫出列的10项指标和贫困县脱贫摘帽的5项指标对标对表,逐项销号,确保脱贫摘帽目标顺利实现。

(一)收入保障。2019年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3700元(暂定)以上。

1.实施产业直接帮扶增收。对未实施产业项目资金帮扶,但自身具备发展种养殖业的 22106 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产业扶持情况进行核查,符合条件的每人给予400元以内的产业发展资金支持。对申贷扶贫小额贷款发展产业的给予利息补贴,支持发展产业。

2.实施产业委托帮扶增收。通过种养殖大户、农业产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带动等方式实现 4528 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有合作经济组织带动,确保每村都有至少1个特色产业,确保每户都有至少1种增收产业并加入合作社,实现贫困户产业帮扶全覆盖、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益联结全覆盖。

3.务工增收。一是对已外出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244939432人进行跟踪服务,实现其稳定务工增收。二是对计划外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0人进行就业培训,采取县内务工与县外务工相结合的方式,合理引导外出务工实现增收。

4.公益性岗位就业增收。对因需要照顾老人、病人、孩子等无法外出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372100人采取以购买社会服务、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方式就近就地安排就业实现增收。

5.生态补偿增收。落实好生态公益林管护工程,按时足额兑现生态补偿资金,在实施退耕还林、陡坡地治理、封山育林和植树造林工程中优先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贫困群众增收。2019年年初完成1200名护林员聘用,实现1200以上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每年户均增收10000元以上。

6.电商扶贫增收。加快电商主体培育和平台建设,完善乡村综合服务网点建设,加强贫困地区农村电商人才培训,结合城乡商贸流通一体化发展,推动互联网与精准扶贫深度融合,大力实施“互联网+社会扶贫”,全县完成电商销售农产品零售额 1.4亿元,227个贫困村通过电商销售当地农特产品的交易额完成 3936万元;进一步完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提高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水平,畅通贫困地区“农产品上行”渠道。

7.旅游扶贫增收。发挥乡村旅游对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带动作用,依托里耶古城、惹巴拉、乌龙山、太平山、洛塔石林、茨岩塘等核心景区,梯次推进大湘西“土家探源”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等级景区、继续实施乡村旅游脱贫扶持奖励补助办法,高标准打造乡村旅游示范村、特色民宿、星级乡村旅游区(点),新(改扩)建A级旅游厕所7 座,协调带动100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增收。

8.小额信贷支持增收。认真落实产业扶贫小额贴息贷款政策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对发展产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5万元以内免担保、免抵押的产业扶贫贷款支持,贷款3年期内政府给予贴息,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增收。

9.兜底保障。全面落实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等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未脱贫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并认定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对无劳动能力贫困户的土地、林地等生产资料可通过引导入股或流转方式,增加其财产性收入。

(二)住房保障。通过实施危房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全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问题。

1.全面实施危房改造。一是组织鉴定。对只有唯一住房,且该住房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户(含非贫困户),由县住建局组织对房屋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原件留存在村部和贫困户扶贫档案中。根据鉴定情况,实行分类施策,实现全县C级及以上农村危房清零目标。二是加快建设进度县住建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在充分保障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危房改造建设,力争所有实施的危改项目在7月底前达到入住标准。

2.加快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进度。全面完成“十三五”期间省定易地扶贫搬迁扫尾工作,实现3001户搬迁户中有劳动力的至少有1项脱贫产业或1人稳定就业,搬迁脱贫率达到100%。配套产业就业,按照“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要求,突出产业扶持,落实安置点后续产业到户增收项目;促进就业帮扶,优先在搬迁贫困户中选聘护林员,安排公益性岗位,通过劳务补助等形式,动员更多贫困户参与基础设施、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配套完善公共服务,建好社区党组织和公共服务机构,推动优质服务资源下沉,切实做好搬迁群众就业、就学、就医、养老、社会治理等服务,引导搬迁群众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融入新社区。

(三)就学保障。一是重点以保障贫困学生接受义务教育为核心,落实好控辍保学责任,落实县长、局长、乡镇长、校长、村主任、家长共同控辍保学负责制,开展好1名教师、1名村干部、1名家长或监护人帮扶1名厌学学生的“三帮一”劝返复学行动。二是完善全覆盖助学体系,实现贫困家庭学生应助尽助,确保所有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无一人因贫辍学。三是继续加大贫困家庭“两后生”和“雨露计划”培训力度,对已注册学籍的中高职在读贫困学生,按有关政策标准发放扶贫助学补助。继续实施泛海助学等扶贫助学行动,加快推进“芙蓉学校”建设。四是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指标达标巩固工作,确保达标指标不反弹。

(四)医疗保障。全面落实省健康扶贫“三个一批”和“三提高、两补贴、一减免、一兜底”医疗救助系列综合保障措施,对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政府给予全额补贴。巩固贫困患者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要按照“七统一”要求进一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扶贫特惠保、医疗救助、医院减免、财政兜底“六重保障”“一站式”结算,确保贫困患者住院医疗总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5%以上。全面摸清符合相关条件的大病、特殊慢性病、长期慢性病等底数并建好管理台帐,确保其门诊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5%以上,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等支付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特困患者实行特殊报销。

(五)饮水安全保障。对全县行政村全面筛查,全面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切实提高农村人口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加强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护,确保农村群众饮水安全达标。

(六)基础设施达标。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所有建制村实现村级路通畅、组级路通达,全面完成省定25户100人以上自然寨通水泥(沥青)路、通村道路安保设施、窄加宽和危桥改造任务,扩大农村客运覆盖范围,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

(七)电力安全达标。全面完成贫困村农网升级改造,做好贫困村电力建设管理和供电服务,解决供电设施落后、供电能力不足等问题,全面提升配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实现县域电网同网同价、供电服务均等化

(八)公共服务设施达标。全县所有村(社区)村级公共服务全部达标。加大农村信息化建设力度,统筹推进网络覆盖、农村电商、网络扶智、信息服务、网络公益向纵深发展,实现所有贫困村信息服务站、通光纤或4G网络全覆盖,推进重点国道、省道无线宽带网络全覆盖。加快推进村级卫生室、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等村级公共服务建设,全面完成贫困村综合服务平台达标建设任务,继续加强“湘西为民”“湘西为村”“湘西e路通”等微平台建设,同步完善“微建设”配套工程和“微服务”体系。

(九)村集体经济收入达标。不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每个村(社区)都建立有贫困户参加的村级新型经营主体,确保集体经济空壳村“清零”,所有村(社区)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

在抓好以上刚性指标达标工作的基础上,重点聚焦基础工作、“三率一度”等工作,全面提升贫困县脱贫摘帽质量。

(一)聚焦“三率一度”,着力抓好贫困县摘帽工作。定期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四类对象”户、符合纳入条件但村评议未通过户、符合纳入条件的低保户、残疾人户、移民户、重灾户、大病重病户、群众反映比建档立卡贫困户更贫困的户、当年因灾因病或突发意外事件导致家庭贫困的户进行重点关注,防止漏评。严格执行脱贫标准和程序,防止错退。严格落实驻村帮扶“三个一”制度,通过村村寨寨开会、家家户户上门等方式,驻村工作队要做到“帮扶一月一走访、问题一月一清零、情况一月一报告”,每月对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实行全覆盖走访,做深做细群众工作,力所能及为群众排忧解难。通过宣传政策、联络感情等方法,和贫困户算好享受扶贫政策的实惠账,和非贫困户算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村容村貌变化账,在进一步交流和熟悉过程中让贫困户和非贫困户感受到扶贫政策的红利。转变作风,多听群众诉求,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妥善处理各类涉贫信访和舆情事件。通过多种途径和措施,全方位提升人民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满意度。

(二)聚焦基础工作,全力推进贫困县摘帽工作。1.抓好基层党建。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和村务监督等工作制度,大力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和扶贫扶志教育活动,完善村规民约,确保村党组织规范运行,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2.抓好数据比对。采取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与扶贫职能部门信息数据比对的模式,实行“基础数据一月一对比,重点问题随时比对”工作机制,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在决策和工作指导上提供依据,形成有效协调、协作和监管机制。3.完善资料台账。对照贫困户脱贫、贫困村出列、贫困县摘帽的标准和程序,完善各类资料和台账。  

四、工作安排

(一)脱贫摘帽调查摸底、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月1日—3月15日。1、对全县所有贫困村“一个确保、两个完善”情况和所有建档立卡户、疑似漏评户“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好台账,特别是弱项、缺项、短板情况详细台账;2、制定好龙山县脱贫摘帽工作实施方案,召开龙山县脱贫摘帽动员大会,层层签订贫困县摘帽、贫困村出列、贫困户脱贫责任状。

(二)脱贫摘帽全面推进、全面落实阶段:2019年3月1日—7月31日。1、根据“两个完善”“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做好村、户脱贫帮扶项目及措施,下达县涉农整合资金计划和相关扶贫项目计划;2、充分发挥县委、县政府脱贫摘帽工作一线总指挥部作用,对贫困县脱贫摘帽工作情况以及精准帮扶政策落实情况、精准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实行“台账管理、倒排工期、按月调度,对贫困县脱贫摘帽工作以及精准帮扶政策落实、精准扶贫项目实施中出现的突出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及时化解,确保贫困县脱贫摘帽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全面推进、全面落实、全面完成。

(三)脱贫摘帽查漏补缺自我完善阶段:2019年8月1日—9月30日。各乡镇(街道)对照贫困户“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贫困村“一个确保、两个完善”出列标准和贫困县“三率一度、四项工作”摘帽标准,再次进行逐村逐户逐项对标检查、对标整改,查漏补缺、自我完善,确保全县贫困户脱贫、贫困村出列、贫困县摘帽全部达标;同步出台下发后续帮扶及巩固提升工作方案或实施意见。

(四)县级规范退出、申请摘帽阶段:2019年10月1日—11月20日。1、严格按照贫困户脱贫、贫困村出列和贫困县摘帽程序,全面完成县级层面的贫困退出验收工作,规范建好和完善各类退出验收工作台账以及相关档册资料。2、县委、县政府对照贫困县摘帽验收内容,认真进行自评(数据预报到2019年12月30日),于2019年11月20日前,以县委县政府文件向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递交贫困县脱贫摘帽自评报告和贫困县脱贫摘帽申请报告,并上报相关表格和佐证资料。

(五)州级初审、报省审批阶段。2019年11月21日—12月10日。1、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州直有关部门和县(市)组成贫困退出评估核查组,于2019年12月1日前,完成对贫困县脱贫摘帽州级初审工作。2、初审通过后,由州委书记、州长在《贫困县摘帽签字表》上签字确认,撰写贫困县脱贫摘帽初审报告,于2019年12月10日前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并附件上报各贫困县脱贫摘帽自评报告、贫困县脱贫摘帽申请报告、《2019年度贫困县摘帽验收审批表》、《贫困县摘帽签字表》和相关佐证资料。

(六)迎接省评估检查、国家抽查阶段。2019年12月11日—2020年6月30日。全县各级各部门对照贫困县脱贫摘帽验收标准,进一步扎实抓好脱贫户后续帮扶、出列村巩固提升和贫困县脱贫摘帽工作,进一步准备和完善贫困县脱贫摘帽实地检查评估相关台账资料,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摘帽质量和成果,分别圆满完成省脱贫摘帽实地检查、第三方实地评估检查(2019年12月10日-2020年1月31日)和国家脱贫摘帽实地抽查、第三方实地评估抽查2020年4月-6月底)顺利通过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两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脱贫摘帽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好脱贫摘帽主体责任和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把达标的贫困人口全部稳定脱贫、贫困村全部顺利出列和全县如期摘帽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高位推进、全面完成,做到层层召开脱贫摘帽工作动员安排部署大会、层层制定脱贫摘帽工作实施方案、层层递交脱贫攻坚工作责任状、层层传导脱贫摘帽工作压力、层层压实脱贫摘帽工作责任,统筹安排、紧密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全县脱贫摘帽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联合办:负责抓好全县脱贫摘帽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实施调度、督促检查、综合保障等工作。县级包乡包村领导:负责抓好所包乡镇、包扶贫困村脱贫摘帽的督促、检查、指导等工作。县攻坚办:负责抓好脱贫摘帽的督促检查、考通报等工作。县扶贫办:负责抓好脱贫摘帽的上下衔接、业务培训、检指导和脱贫摘帽基础性工作。县驻村办:负责抓好督促协调各级驻村扶贫联系单位、各级驻村扶贫工作队做好脱贫摘帽的贫困户脱贫、贫困村出列以及扶贫对象信息数据采集、问题数据核查、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精准扶贫项目落地、驻村结对帮扶等工作。县行业部门:负责抓好涉及本行业部门精准扶贫政策落实、项目实施监管报账及工作调度、数据监测等工作;负责提供本行业部门最新扶贫数据,协助抓好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基础数据比对、核实、整改、备案等工作;负责抓好本单位驻村和结对帮扶工作。

(三)抓好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分发挥全县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脱贫攻坚指挥部在脱贫摘帽工作中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检查指导、参谋助手等作用;进一步协调充实扶贫机构人员编制,配齐配强全县各单位、各乡镇(街道)扶贫机构人员工作力量;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关爱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对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给予更多理解和支持,提拔使用好政治可靠、廉洁奉公、工作出色、表现优秀的扶贫干部,切实落实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政治经济待遇,最大限度地调动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在脱贫摘帽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强化投入保障。一要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财政扶贫资金,加大对脱贫摘帽、贫困村出列、贫困人口脱贫的大幅度财政扶贫投入;建立健全县级财政扶贫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财政涉农扶贫整合资金投入力度和比例,确保2019年全县整合各类财政涉农扶贫资金4.8亿元以上。二要积极动员社会扶贫投入。深入开展社会扶贫,创新社会扶贫动员方式,完善社会扶贫参与机制,积极调动各方力量参与全县脱贫摘帽宏伟事业。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争取济南市市中区加大对我县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持、携手奔小康行动等协作项目资金支持和投入力度;深化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争取国家农业农村部加大对我县扶贫产业发展等帮扶资金投入力度,提升定点帮扶工作实效;深化长沙市对我县对口帮扶,主动衔接、服务,提升对口帮扶项目资金总量和效益;大力实施“千企联村”精准扶贫行动,引导公益企业、商会组织积极开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公益扶贫,加大对贫困户脱贫、贫困村出列精准帮扶;推行扶贫志愿服务制度化,动员各类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爱心人士为贫困户提供各类专项扶贫志愿服务。三要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监管。进一步规范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完善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实行精准扶贫项目从脱贫攻坚项目库中提取和扶贫资金分配、扶贫项目资金安排使用一律公告公示;实行对各类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各类扶贫项目建设进行全面督促检查、按月调度考评、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制度,强化各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加强扶贫项目资金常态化监管,确保各类扶贫项目资金安排使用精准、安全、高效,发挥最大效益。

(五)严格督导评估。坚持“最严最实最不讲情面”的脱贫摘帽督导考评,由县攻坚办牵头,实行“一月一督导、二月一通报”,重点围绕扶贫责任落不落实、工作作风深不深入、精准识别精不精准、帮扶政策到不到位、扶贫项目完不完成、扶贫资金管不管好、结对帮扶扎不扎实、信息数据准不准确、问题整改到不到位、脱贫任务完不完成、人民群众满不满意等方面,对全县21个乡镇(街道)和县直相关责任部门实行全覆盖督导考,倒逼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对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全县脱贫摘帽的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问责。

 

附件:

1.龙山县2019年贫困退出计划乡镇(街道)任务分解表

2.2019年龙山县脱贫摘帽工作安排计划表

附件1:

龙山县2019年贫困退出计划乡镇(街道)任务分解表

序号

乡镇(街道)

2019年减贫人口数

2019年摘帽贫困村

1

民安街道

304

1

2

华塘街道

290

 

3

兴隆街道

868

 

4

石羔街道

643

 

5

洗洛镇

728

4

6

石牌镇

1385

 

7

大安乡

286

2

8

茨岩塘镇

615

4

9

水田坝镇

1255

11

10

茅坪乡

749

4

11

红岩溪镇

3355

13

12

农车镇

1902

7

13

靛房镇

606

2

14

洛塔乡

267

4

15

洗车河镇

602

2

16

苗儿滩镇

619

2

17

里耶镇

1867

9

18

内溪乡

667

4

19

召市镇

2184

5

20

咱果乡

844

3

21

桂塘镇

575

2

全县合计

20611

79

 


附件2:

2019年龙山县脱贫摘帽工作安排计划表

序号

工作阶段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责任部门

备注

1

调查摸底、动员部署阶段

2019年1月1日—2月28日

对全县所有贫困村“一个确保、两个完善”情况和所有建档立卡户、疑似漏评户“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排查和精准摸底,建好台账,特别是弱项、缺项、短板情况详细台账。

乡镇(街道)、村(社区)及县直相关部门、各级驻村扶贫工作队

 

2

2019年3月1日—3月15日

制定龙山县2019年脱贫摘帽工作实施方案

县扶贫办

 

3

召开龙山县脱贫摘帽动员大会,层层签订贫困县摘帽、贫困村出列、贫困户脱贫责任状。

县委办、县政府办

 

4

 

 

 

 

 

 

全面推进、全面落实阶段

 

 

 

 

 

 

 

 

 

 

 

 

 

 

 

全面推进、全面落实阶段

 

 

 

 

 

 

 

 

 

 

 

 

 

 

 

 

 

 

 

 

全面推进、全面落实阶段

 

 

 

 

 

 

 

 

 

 

 

 

 

 

 

 

 

 

 

 

 

全面推进、全面落实阶段

 

 

 

 

 

 

 

 

 

 

 

 

 

 

 

 

 

 

 

 

 

全面推进、全面落实阶段

2019年2月底前

根据“两个完善”“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做好村、户脱贫帮扶项目及措施,下达县涉农整合资金计划和相关扶贫项目计划。

县委办、县政府办、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村(社区)及县直相关部门、各级驻村扶贫工作队

 

5

2019年3月底前

出台《龙山县产业扶贫工作指导意见》、《龙山县2019年产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龙山县2019年产业扶持办法》

县农业局

 

6

2019年3月1日-7月31日

落实全县391个有贫困人口的村(社区)“一村一品、一户一业”工作、“合作社+基地+农户”扶贫模式;完善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确保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实现利益联结。

县农业局

 

7

2019年3月1日-7月31日

以“柑橘、百合、烤烟、中药材”等农业产业为支撑,努力发展我县特色产业,实施“一村一社”产业发展战略,确保全县391个有贫困人口的贫困村每村建立1个以上扶贫产业合作组织;加大村集体经济投入力度,确保227个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达5万元以上

县农业局

 

8

2019年3月1日-7月31日

对全县行政村全面筛查,全面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切实提高农村人口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加强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护,确保农村群众饮水安全达标;确保全县所有村、所有农户取水水平距离不超过800米、垂直距离不超过80米,水质安全、水源水量有保障;加强公益性岗位水管员日常管理并及时发放岗位补贴

县水利局

 

9

2019年3月1日-6月30日

完成2019年度春季学期贫困学生职业教育扶贫补助发放工作

县扶贫办

 

10

2019年9月1日-9月30日

完成2019年度秋季学期贫困学生职业教育扶贫补助发放工作

县扶贫办

 

11

2019年3月1日-7月31日

完成未脱贫农村贫困劳动力有组织输出1608人以上;新增农村贫困人口劳动力转移就业1160人以上;完成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贴发放3万人以上

县人社局

 

12

2019年3月1日-7月31日

4月30日前项目建设全面完工;5月31日前全面完成2016、2017年项目综合验收(含拆迁复垦、后续帮扶等);6月30日前全面完成搬迁对象入住,完善安置区社区服务管理;7月31日前全面完成一户一档资料完善,搬迁对象综合验收工作(含拆迁复垦、后续帮扶等 )

县发改局

 

13

2019年3月1日-7月31日

强化后续帮扶,加强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做好产业配套和就业安置,让每户有劳动能力的搬迁户至少有一项增收产业或就业门路

县发改局

 

14

2019年3月1日-7月31日

完成全县所有农户房屋鉴定工作

县住建局

 

15

2019年3月1日-7月31日

完成“四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任务,完成符合条件的“四类重点对象”房屋改造、修缮加固、拆除重建,完成房屋验收、资金拨付、档案信息管理

县住建局

 

16

2019年3月31日

实现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执行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政府给予全额补贴政策

县医保局、县财政局

 

17

2019年3月1日-7月31日

巩固贫困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扶贫特惠保、医疗救助、医院减免、政府兜底六重保障政策“一站式”结算,确保贫困患者住院医疗总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5%以上,大病、特殊慢性病、长期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 85 %以上。

县卫计局、县医保局、县民政局

 

18

2019年3月1日-7月31日

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做好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及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工作。

县卫计局

 

19

2019年3月1日-7月31日

抓好全县所有村标准卫生室建设,确保有医生看病、有地方看病、有药品和医疗设备。

县卫计局

 

20

2019年3月1日-4月30日

抓好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每个适龄学生不因贫辍学失学

县教体局

 

21

2019年3月1日-4月30日

3月31日前完成春季教育助学摸底,造册工作;4月30日前完成教育助学资金发放

县教体局

 

22

2019年9月1日-9月30日

9月30日前完成秋季教育助学摸底、复核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教育助学资金发放

县教体局

 

23

2019年3月1日-6月30日

6月30日前完成两后生技能培训任务189人,建立完整的培训台账和花名册。

县人社局

 

24

2019年3月1日-9月30日

9月30日前全面完成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年度任务和报账工作,建立完整的培训记录、花名册和报账台账

县扶贫办

 

25

2019年3月1日-7月31日

3月31日前完成护林员选聘及培训工作,6月30日前完成护林员日常管理及半年督查,按季度及时发放护林员岗位补贴

县林业局

 

26

2019年3月1日-7月31日

按照“四有两好一项目”标准,对有发展产业及贷款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做到应贷尽贷;确保实现扶贫小额信贷逾期率为0%,实现扶贫小额信贷不良贷款率为0%,确保到期贷款按月清零

县金融办、县农商行、县扶贫办

 

27

2019年3月1日-7月31日

按要求做好低保提标工作,按月足额发放;加强低保动态管理,确保应兜尽兜,应退尽退。全面落实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确保残疾人申报两项补贴当月到位;

县民政局

 

28

2019年5月1日-10月1日

全面落实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代缴;按省、州要求完成特困人员提标救助;加强特困人员动态管理,落实救助政策

县人社局、县民政局

 

29

2019年3月1日-7月31日

3月31日前完成2019年度贫困重度残疾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代缴工作;完成2018年度重度残疾人养老保险费代缴工作;全面落实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残联系统教育资助政策。

县残联

 

30

2019年3月1日-7月31日

3月30日前对标对表,完成21个乡镇(街道)上报的新增264.58公里的核查核实工作;完成农村公路264.58公里的立项、勘察、设计、财评、招投标,签订合同等相关前期工作;9月30日前完成贫困村道路建设任务;11月30日前完成非贫困村道路建设任务。完成通村道路安保设施、窄加宽和危桥改造任务

县交通局、县公路局

 

31

2019年3月1日-7月31日

全面完成全县农村农网升级改造,做好农村电力建设管理和供电服务,解决供电设施落后、供电能力不足等问题,全面提升配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实现县域电网同网同价、供电服务均等化

县国网公司

 

32

2019年3月1日-7月31日

无线4G网络信号覆盖率达100%,村部、学校、卫生室通宽带。

县经信局

 

33

2019年3月1日-7月31日

全面完成“村村响”广播升级工程建设

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34

2019年3月1日-7月31日

全面完成贫困村村级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全州贫困村党建服务设施、便民服务设施、文体活动设施、农业服务设施、医疗服务设施等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全部完善和达标。

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文旅局、县农业局、县卫健局

 

35

2019年3月1日-7月31日

大力开展所有村(社区)综合环境治理,实现净化、美化、绿化、亮化,全面改善和提升全县所有村村容村貌;加强公益性岗位保洁员日常管理并及时发放岗位补贴

县美丽湘西办、各乡镇

 

36

查漏补缺、自我完善阶段

2019年8月1日—9月30日

各乡镇(街道)对照贫困户“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贫困村“一个确保、两个完善”出列标准和贫困县“三率一度、四项工作”摘帽标准,再次进行逐村逐户逐项对标检查、对标整改,查漏补缺、自我完善

县委办、县政府办、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村社区及县扶贫办、县直相关部门、各级驻村扶贫工作队

 

37

县级规范退出、申请摘帽阶段

2019年10月1日—11月20日

在采集好拟脱贫贫困户数据信息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村民主评议、贫困户确认、村级公示、乡镇入户核实、乡镇公示上报、县市比对抽查”的流程完成贫困人口脱贫县级层面退出程序,建立并完善相关台账、资料

县委办、县政府办、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村社区及县扶贫办、县直相关部门、各级驻村扶贫工作队

 

38

在采集好拟出列贫困村数据信息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村自主申请、乡镇监测上报、县市审核”的流程完成贫困村出列县级层面退出程序,建立并完善相关台账、资料

县委办、县政府办、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村社区及县扶贫办、县直相关部门、各级驻村扶贫工作队

 

39

县委、县政府对照贫困县摘帽验收内容,认真进行自评(数据预报到2019年12月30日),于2019年11月20日前,以县委县政府文件向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递交贫困县脱贫摘帽自评报告和贫困县脱贫摘帽申请报告,递交《2019年度贫困县摘帽验收审批表》、《贫困县摘帽签字表》和相关佐证资料

县委办、县政府办及县扶贫办

 

40

州级初审、报省审批阶段

2019年11月21日—12月10日

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州直有关部门和县(市)组成贫困退出评估核查组,于2019年12月1日前,完成对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出列、贫困县脱贫摘帽州级初审工作

县扶贫办

 

41

初审通过后,由州委书记、州长在《贫困县摘帽签字表》上签字确认,并撰写贫困县脱贫摘帽初审报告,于2019年12月10日前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并附件上报贫困县脱贫摘帽自评报告、贫困县脱贫摘帽申请报告、《2019年度贫困县摘帽验收审批表》、《贫困县摘帽签字表》和相关佐证资料

县扶贫办

 

42

迎接省评估检查、国家抽查阶段

2019年12月10日-2020年1月31日

对照贫困县脱贫摘帽验收标准,进一步扎实抓好脱贫户“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后续帮扶、出列村“一个确保、两个完善”巩固提升和贫困县脱贫摘帽“三率一度、三项工作”,圆满完成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的实地评估检查和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的第三方评估检查

县委办、县政府办、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村(社区)及县直相关部门、各级驻村扶贫工作队

 

43

2020年2月1日-6月30日

对照贫困县脱贫摘帽验收标准,进一步扎实抓好脱贫户“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后续帮扶、出列村“一个确保、两个完善”巩固提升和贫困县脱贫摘帽“三率一度、三项工作”,进一步准备和完善好贫困县脱贫摘帽实地检查评估相关台账资料,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摘帽质量和成果,圆满完成国家脱贫摘帽抽查(2020年4月-6月底)顺利通过任务

县委办、县政府办、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村(社区)及县扶贫办、县直相关部门、各级驻村扶贫工作队

 

 

 

 


 

 

 

 

 

 

 

 

 

 

 

 

 

 

 

 

 

 

 

 

 

 

 

 

 

 

 

 

 

 

 

 

 

 

 

 

 

 

 

 

                                                   

龙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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