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山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龙财绩函【2018年】2号)文件精神以及相关要求,我单位确定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辅警经费、监管场所传染病防治津贴、一村一辅警经费、城乡电子监控系统建设及相关费用、工作类专项经费(国保特情费及工作经费;群体性事件及突发事件处置经费;辑枪治爆专项工作经费;禁毒专项整治及举报奖励;看守所投牢经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经费;民调工作经费;流动人口管理经费;新刑诉法修改后相关证人的误工工资及交通费;行政事业性工本费;行政案件及司法鉴定费;禁燃禁放工作经费;被拘留人员给养费;羁押人员入所体检费;三实工作经费;反恐怖主义经费;租车费;举报扫黑除恶犯罪线索奖励)为2019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申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