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龙山县2020年产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龙山县2020年产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4-08 10:08:35 字体大小:

龙山县2020年产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我县2020年产业扶贫工作,按照“四跟四走”“四带四推”产业扶贫思路,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因户施策落实帮扶措施,完善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巩固提升脱贫成效,推进产业扶贫与乡村产业振兴、产业兴旺有机衔接,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加大产业建设力度,落实产业扶贫政策,实现村村有扶贫产业,户户有产业帮扶和当家产业,确保2020年底有发展产业能力和意愿的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全部脱贫,已脱贫人口稳定增收不返贫。

(二)具体目标

1.确保区域内中央、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产业扶贫的比重达60%以上。

2.确保新培育或引进规模以上(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乡村产业企业2家以上,有贫困户的村(社区)产业扶贫合作社全覆盖,贫困户加入合作社达50%以上,全面提升产业组织化程度。

3.确保有产业发展能力、意愿的贫困户有一个以上产业增收项目,并获得产业扶持,与新型经营主体利益联结全覆盖。

4.确保州级以上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村(社区)发展产业的数量占贫困村(社区)总数的比重达60%以上。

5.确保农产品产销有效对接3次以上、消费扶贫有成效。

6.确保所有发展产业的贫困户获得产业发展技术指导,参加1次以上农业实用技术培训。

7.确保贫困村(社区)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达5万元以上。

8.确保所有贫困户完善“一户一档”“一户一策”产业台账,健全完善产业扶贫指导员制度。

二、工作重点

(一)全面推进产业培育。充分利用扶贫整合资金、农业农村部定点帮扶资金、济南市中区援助资金、长沙市对口帮扶资金等实施一批产业项目,巩固提升柑橘、百合、烤烟、蔬菜、优质稻和畜牧养殖等传统优势产业,大力发展油茶、茶叶、中药材、菊芋、中蜂等新兴特色产业,带动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立足种苗繁育、样板示范、主体培育、技术服务、品牌创建等工作,推进产业培育。积极组织新型经营主体创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原料标准化基地,提升农产品品质,打造特色品牌。[牵头单位:县产业办,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县林业局、县科工局、县烟草公司、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县外资外援办、各乡镇(街道)]

(二)全面落实帮扶政策。按照“村村有扶贫产业,户户有产业帮扶和当家产业”的工作要求,科学合理设计到户产业扶贫项目。一是明确帮扶对象。产业帮扶对象为外出务工人员、兜底户、公益性岗位以外的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二是精准到户项目。由帮扶主体与贫困户对接产业发展计划,并与帮扶责任人和驻村工作队入户指导,对经作业、养殖业、林业产业、传统粮油作物和多种经营等提供种苗、农资等生产资料,充分调动帮扶主体和贫困群众发展产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2020年脱贫人口扶持资金原则上每人不超过1000元标准(其中950元/人为到户产业项目,50元/人为帮扶主体带贫奖励资金);已脱贫人口扶持资金原则上每人不超过450元标准(其中400元/人为到户产业项目,50元/人为帮扶主体带贫奖励资金),落实到户项目。三是选定帮扶主体。合作社申请,驻村干部、村干部和贫困户代表会议选定推荐,乡镇(街道)审定、公示,县发展生产脱贫工程指挥部备案。四是项目组织实施。首先产业扶贫合作社入村(社区)核实贫困户产业发展人数,对产业计划,以合作社分类统计直接发展产业贫困人口和委托帮扶人数,由乡镇(街道)汇总负责统一请款,产业到户项目资金直接拨付给帮扶主体,由帮扶主体落实到户项目。直接发展产业的与贫困户对接产业计划,产业验收和公示、技术指导、技术培训,提供市场信息、销售农产品等服务。资金使用:直接帮扶帮扶主体帮助贫困户采购种子、种苗和农资或用于贫困户采购种子、种苗和农资的补贴。委托帮扶的贫困户将资金委托给合作社发展生产,由合作社按资金量年8%分红。[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

(三)全面夯实利益联结。推动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建立持续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围绕“巩固、增强、提升”畅通贫困群众利益联结渠道,确保利益联结真实有效。一是扩宽利益联结渠道。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合作社+贫困户”“集体经济+贫困户”等多种利益联结模式,让贫困户获取多元化的生产经营、租金、薪金、分红等收益。二是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对于发展产业的贫困户就近选择新型经营主体,组织贫困户以资源、资金等入股,或与贫困户签订生产合作协议、提供保底价收购,或聘用贫困人口务工,获得新型经营主体提供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或分红。[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

(四)全面发展集体经济。通过以村打捆使用产业扶持资金,统一发展产业或进行产业培管,由合作社引导村级特色产业发展,以特色产业发展的成效回馈村(社区)集体经济。一是采取村社合一、村(社区)集体领办,盘活集体资产、创办经营实体、发展集体经济产业、入股分红、服务创收等模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二是对光伏、亿利购物广场、三元电站二期改造工程已产生效益的集体经济项目,进一步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收益稳定到位,确保贫困村(社区)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达5万元以上。(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开发办、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农经站、县湘源电力公司,完成时间:2020年6月底)

(五)全面建立产业台账。大力推行“一户一档”、“一户一策”产业扶贫台账制度,所有贫困户建立产业“明白卡”,帮扶主体法人和村支部书记作为产业技术指导员。主动入户对接贫困户产业发展情况,了解贫困户生产发展难题,根据贫困户产业发展实际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制定“一户一策”产业帮扶措施,完善产业大数据平台。[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

(六)全面引导社企覆盖。一是重点引进和培育“发展前景好、市场效益好、农民口碑好、银行信用好”的乡村产业企业2家(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二是积极动员州级以上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村(社区)发展产业。指导龙头企业围绕传统产业、新兴产业,在贫困村(社区)开展技术服务、建设农产品基地、实施项目、安置贫困人口就业、保底收购农产品等活动。全县覆盖贫困村(社区)140个,确保州级以上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村(社区)发展产业的数量占贫困村(社区)总数的比重达60%以上。县财政安排14万元(每覆盖1个贫困村、社区给龙头企业奖励1000元,用于车旅费、技术指导、资料费)。三是积极组织有贫困户的行政村产业扶贫合作社全覆盖行动,鼓励并引导合作社流转土地建立产业基地、雇佣贫困劳动力用工、给贫困户提供农资和提供市场信息、收购贫困户农产品。[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

(七)全面抓实消费扶贫。一是积极组织全县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各级各类展销会及产销对接活动,争取承办武陵山区农产品交易会,认真办好年货会、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展销会,全力推介我县的新特优农副产品。二是2020年,全县各行政、企事业单位、省州扶贫后盾单位必须在贫困村(社区)开展一次采购农产品消费扶贫活动(纳入单位工会活动)。县直后盾单位和乡镇(街道)所有干部职工按300元/人标准采购,省州后盾单位在贫困村(社区)采购农产品不低于1万元。要求农产品采购资金必须通过合作社账户,有采购清单。[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县商务局、县扶贫开发办、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

(八)全面提升技术服务。加大对贫困人口的科技培训力度,从贫困群众实际需求和能力出发,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种实用技术培训班;充分发挥各级科技扶贫专家、农技干部的技术指导作用,进一步优化技术服务,提高贫困群众的科学种养技术水平。2020年,实现所有发展产业的贫困户获得产业发展技术指导,参加1次以上的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县财政安排90万元培训资金(每个村(社区)授课费400元,车费400元,每户1人农资补贴30元)。[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产业扶贫工作由县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发展生产脱贫工程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建立龙山县产业扶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适时研究产业扶贫工作,解决产业扶贫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农业农村、扶贫、财政、林业、科工、畜牧、农经、烟草、外资外援等部门要高度重视产业扶贫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专抓人员。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要主动担当作为,参与产业扶贫重大事项决策,要明确2-3名专抓人员。

(二)加大投入保障。重点保障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确保当年度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占中央、省级专项资金的60%以上。整合的涉农资金在规定使用范围内优先保障贫困人口直接受益的产业发展资金需求。县发展生产脱贫工程指挥部要统筹安排年度产业扶贫资金,主要用于贫困户产业帮扶、贫困村(社区)产业发展、夯实利益联结等,要安排到乡村到贫困户到项目。县财政负责落实产业扶贫资金。乡村两级和帮扶主体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工作及时开展、有效推进。推动建设银行“助保贷”、农业银行“精准扶贫·富农贷”、邮政储蓄银行“惠农贷”、村镇银行“精准扶贫·扶贫财银保”等金融产品支持产业扶贫,缓解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县直单位、乡镇(街道)要根据2020年产业扶贫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保障措施、完成时限,把产业扶贫工作谋划好、落实好。

(四)严格督查考核。建立科学的产业扶贫督查考核制度,对产业扶贫工作实行“一季一调度、半年一核查”,促进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对产业扶贫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批评,对在产业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的行为依法依纪依规追责。

(五)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户外广告等平台阵地,大力宣传产业扶贫政策措施、亮点举措、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特色品牌等。通过广泛深入、重点突出的宣传引导,帮助贫困户更加全面、准确了解产业扶贫、脱贫攻坚等各项政策,让扶贫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增强发展产业脱贫的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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