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换发、核发)现场检查公示 第2024-0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依照《湖南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细则》规定的内容,组织现场检查,以下企业符合规定,拟换发、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审查期3日,自2024年07月12日至2024年07月14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43—6236826
龙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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