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人民政府-龙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山县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000014349/2023-00003
  • 文号:龙政办函〔2023〕22号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龙山县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时效期:2023-09-30
  • 签署日期:2023-02-24
  • 登记日期:2023-02-24
  • 发文日期:2023-02-24

龙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山县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湘西州龙山县 发布时间: 字体大小:

龙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山县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政办函〔2023〕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单位:

《龙山县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省林业局审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4日


龙山县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11月-2023年9月)

为有效防控松材线虫病,保护我县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林生发〔2022〕94号)、《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主动战”的通知》(湘林防函〔2022〕13号)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森林资源及松林资源概况。龙山县位于湖南省西北部,地处武陵山区腹地,东与永顺县、桑植县毗邻,南与保靖县相连,西与重庆市秀山县、酉阳县交界,北与湖北省宣恩县、来凤县接壤。全县共21个乡镇(街道),总人口61万人,国土总面积3131平方公里,有林地面积291.7万亩,其中松林面积107.8万亩,占有林地面积36.9%。

(二)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龙山县于2018年发生松材线虫病,是松材线虫病疫区。疫情涉及红岩溪镇、农车镇、洗车河镇、苗儿滩镇、桂塘镇、咱果乡等6个乡镇16个村(社区)112个小班,发生面积7100亩。根据2022年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结果(附表2),全县共发现死亡松树6910株:其中疫点小班发现死亡松树990株(病死877株,其他原因致死113株),其他非疫点小班发现死亡松树5920株,引起死亡的原因主要是干旱、风折、雪压、火烧等。(见附表3)

二、目标与任务

(一)防治目标

1.降低死亡松树数量,将感病松树数量控制在万分之一以下。

2.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率达100%。

3.感病枯死木除治率达100%。

4.到2023年10月,对比2022年实际发生情况,桂塘镇疫点小班实现无疫情3-4个,全县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面积、病死松树数量实现双下降,完成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战中期目标。

(二)防治任务

1.清除县域内6910株死亡松树并烧毁、粉碎(削片)处理。

2.无人机喷药防治松褐天牛1.5万亩,降低传播媒介虫口密度。

3.对全县300株古松树进行打孔注药保护。

4.加强检疫执法力度,严防疫木流失,严防松材线虫病疫情扩散。

三、疫情防治

(一)防治区划。根据2022年松材线虫病普查情况和近几年来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全县共有乡镇级疫点6个,划为重点防治区;具有较大经济价值、风景区等划为重点预防区;暂未发生疫情的乡镇(街道)划为一般预防区。

1.重点防治区:红岩溪镇、农车镇、洗车河镇、苗儿滩镇、桂塘镇、咱果乡等6个乡镇,松林面积39.2万亩。

2.重点预防区:太平山森林公园周边,华塘街道、民安街道、兴隆街道、石羔街道等4个街道,松林面积9.8万亩。

3.一般预防区:其余11个非疫点乡镇,松林面积58.8万亩。

(二)主要防治措施

1.疫木除治

(1)择伐清理

2022年11月-2023年3月,对全县范围内的所有死亡松树共6910株,采取“集中除治”方式进行采伐清理(见附表4);在2023年5月至10月,加强疫情监测与普查工作,对除治后零星死亡的松树,采取“即死即清”的方式进行采伐清理。

作业要求:对择伐的松木和采伐迹地上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丫进行全部清理,并实行全过程现场监督。

(2)伐桩处理

剥皮处理。

作业要求: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

(3)疫木处理

①烧毁处理。

作业要求:就地烧毁采伐清理的疫木及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丫,焚烧现场要实行全过程旁站式监督,严防疫木流失,确保用火安全。在防火期内和可能存在火灾隐患的区域,要在严格遵守当地森林防火有关要求的前提下,采取烧毁处理。

②粉碎(削片)处理。

作业要求:就地就近使用粉碎(削片)机对疫木及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丫进行粉碎(削片),粉碎物短粒不超过1厘米(削片厚度不超过0.6厘米)。疫木粉碎(削片)处理应当全过程监管。对集中除治和皆伐清理的疫木采取粉碎(削片)处理措施的,仅限在媒介昆虫非羽化期内进行,确保搬运过程疫木不流失、不遗落。

(4)除治标识

除治区域设置除治标识,内容包括除治地点、除治面积和株数、除治方式、作业单位、监督电话等信息。

(5)除治数据采集上报

积极应用林草生态网网络感知系统“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及其移动端监测APP采集并上报疫木除治数据。

(6)房前屋后松材清理

2023年3月底前,完成居民房前屋后松柴、松木及其制品的清理工作。

2.媒介昆虫防治

(1)松褐天牛防治。2023年5月—10月在6个疫点乡镇、太平山森林公园及县城周边松林开展无人机喷药防治松褐天牛,防治面积1.5万亩。

(2)古松树打孔注药。2022年11月-2023年3月期间对全县300株古松树进行打孔注药保护。

3.检疫封锁

(1)加强源头管理。严格禁止开展除治性采伐以外的其他疫木采伐活动,严格清理居民房前屋后松柴、松木及其制品,宣传倡导居民不使用松木。

(2)加强对涉木单位和个人的监管,建立电网、通信、公路、铁路等建设工程施工报告制度,完善涉木企业及个人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加工、经营和使用松木单位和个人档案,定期开展检疫检查。

(3)加强检疫执法工作,定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加工、经营和使用疫木的行为。

(4)加强电缆盘、光缆盘、木质包装材料等松木及其制品的复检,严防松材线虫病疫情传播危害。

(三)监管措施

1.完善监管制度

(1)实施人工地面监测与航空航天遥感监测相结合的“天空地”一体化监测行动。严格执行疫情普查与日常监测制度,实行疫情监测网格化管理,开展以小班为单位的精细化疫情监测,做到监测范围全覆盖。

(2)健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监测体系,充分发挥村级护林员和生态护林员作用,每年9月初至10月底开展秋季松材线虫病普查,详细记录疫木地点、数量、抽样检测和清理情况,将责任分解到山头地块,落实到人。

(3)推广应用林草生态网络感知系统“松材线虫病疫情精细化监管平台”,实现从疫情监测到疫木除治的常态化可视化管理,及时准确掌握疫情发生底数和动态并如实上报。强化疫情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新发疫情应急报告制度,加强疫情数据管理,强化疫情信息核实核查。

2.健全监管体系

成立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林业工作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联系林业工作副主任、县林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乡镇(街道)乡镇长(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由县林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林业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专业除治组、技术指导组、质量监督组。

(1)专业除治组: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任组长,林业站站长任副组长,专业除治队所有队员为成员,主要负责组织专业除治队清除本辖区内枯死松木,及其他方面的防治工作。

(2)技术指导组: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关专家作技术指导,由县林业局分管负责人任组长,森保站站长任副组长,县林业局技术人员及相关乡镇(街道)林业站站长为成员,主要负责专业除治队伍技术培训,枯死松木清理工作技术指导和检查验收工作。

(3)质量监督组: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纪(工)委书记任副组长,林业站及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旁站式监督,实行全过程监管,做好除治工作各个环节文字与影像记录并存档,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纠正。

各乡镇(街道)要分别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疫木除治工作,推动防治工作正常开展。

(四)档案管理

将2022年秋季普查资料及防治电子文件、照片及报表等分类分级妥善保管。主要包括:

1.政府和主管部门制定印发的松材线虫病相关文件、防控方案、防控经费以及相关会议资料等。

2.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普查、取样、检测鉴定等工作台账。

3.辖区内检疫执法、涉木企业及个人登记备案等情况。

4.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作业、疫木监管等情况。

5.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现场图片、影像等资料。

6.松材线虫病防控成效检查验收、工作总结等。

7.其他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中所产生的资料等。

四、除治质量验收及绩效评价

疫木除治完成后,由县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下发通知,决定开展年度疫木除治质量检查验收工作。检查验收工作将从县林业局及乡镇(街道)林业站等相关单位抽调业务骨干成立验收组,对全县相关疫木除治工作进行质量检查验收。

(一)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年度除治任务完成情况,除治作业区死亡松树情况,疫木清理、处理及伐桩处理情况,除治区周边居民房前屋后松材、松木存放情况,疫木除治监管情况,检疫封锁情况及宣传情况等。

(二)验收方法。采取样点抽查与巡查、无人机监测等形式,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林生发〔2022〕94号)对照验收内容逐项检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

(三)验收时间。2023年6月底前完成

绩效评价:由省、州主管部门或者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五、经费保障

工作所需经费从上级专项资金中列支,由县林业局负责具体实施,财政局予以据实保障。

六、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县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负责全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总体部署,按要求建立松材线虫病防治目标责任制,并将相关防治目标列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防治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各乡镇(街道)负责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及疫木除治工作。由县林业局牵头,负责技术指导培训、监测预报、检疫检查及除治验收工作。

(二)强化工作保障。松材线虫病防治经费用作死亡松树清理、疫情监测、媒介昆虫防治、检查验收、检疫执法等开支,足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要确保除治资金全额到位,专款专用。县林业局要认真组合上级专项资金,及时组织报账,县财政局要及时安排资金拨付,确保防治经费按时到位。各乡镇(街道)要按照相关程序组织疫木除治施工队伍,与除治专业队签订责任书和劳务合同。除治专业队要严格按照技术规程进行操作。野外作业人员要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配置必要的防护服装和辅助工具,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确保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森林防火安全等,切实做到安全生产。

(三)加强工作监管。每个专业除治队安排一至两名监管人员实行旁站式监督。监管人员要与专业除治队同时进山、下山,要严格监管死亡松树砍伐、清枝、搬运、烧毁全过程,并要做好文字、影像等资料记录及存档,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四)简化审批程序。一是简化死亡松树清理采伐审批程序。鉴于疫情除治工作的紧迫性,死亡松树可先清理、后验收,并报县林业局林政股备案,抵扣本年度或下一年度的森林采伐限额。二是简化采购管理流程。对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松材线虫病防治作业、专用药剂药械等采购项目,可采用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询价、单一来源、竞争性谈判、比选等)进行,确保疫情除治工作及时开展。

(五)加强防治宣传。各乡镇(街道)组织监测员、村(社区)护林员专题培训,采取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宣传松材线虫病防治的意义和成效,普及松材线虫病防治知识,营造人人参与防治的良好氛围。

附件:1.龙山县2022年松材线虫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人员名单

2.龙山县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普查统计表

3.龙山县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汇总统计表

4.龙山县2022年度疫木清理任务分解表

5.龙山县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责任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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