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龙山分局 关于龙山县靛房镇、红岩溪镇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龙山县靛房镇、红岩溪镇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了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11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18574324111 0743-6230350
通讯地址:龙山县华塘街道办事处市民之家一楼D区124室
2024年11月5日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龙山县靛房镇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 |
州环水(龙山)〔2024〕1号 |
2024年11月5日 |
2 |
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龙山县红岩溪镇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 |
州环水(龙山)〔2024〕2号 |
2024年11月5日 |
附:靛房镇、红岩溪镇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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