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
2019年龙山县公安局(本级)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龙山县公安局(本级)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3、组织、指导案件的侦查工作及重大案件(事件)、治安事故和骚乱的处理;
4、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
5、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指导、参与重大交通事故的查处;
6、依法承担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看守所的工作;
7、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县编办核定,本单位内设股室37个,所属事业单位0个,核定编制307人(其中中央政法专项编制297人、地财编制10人),现有人数620人,含辅警305人。全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股室分别是: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纪委与监察室、交巡警大队、国保大队、法制大队、经侦大队、治安大队、网安大队、禁毒大队、刑侦大队、人口大队、重点工程秩序大队、看守所、拘留所、民安派出所、兴隆派出所、石牌派出所、华塘派出所、洗洛派出所、石羔派出所、茨岩塘派出所、水田坝派出所、红岩派出所、洗车派出所、苗儿滩派出所、靛房派出所、召市派出所、桂塘派出所、里耶派出所、茅坪派出所、大安派出所、洛塔派出所、内溪派出所、农车派出所、咱果派出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9,440.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440.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926.78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调标、新增村辅警和城乡电子监控系统建设及相关费用。
(二)支出预算:2019年本部门支出预算9,440.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1.28万元,公共安全8,603.44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7.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7.6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926.78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调标、新增村辅警和城乡电子监控系统建设及相关费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9,440.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28万元,占0.54%;公共安全支出8,603.44万元,占91.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7.76万元,占5.7%;卫生健康支出247.67万元,占2.6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4,914.9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4,525.16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492.16万元,主要用于辅警、村辅警、被监管人员给养等方面;信息化建设支出1,871万元,主要用于电子防控建设及其相关费用;执法办案支出142万元,主要用于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处置、证人误工工资及交通费、司法鉴定费、扫黑除恶线索奖励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1,089.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330.9万元,下降68.15%,主要是编制规则发生变化列入专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92.4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8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8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5万元,拟召开全县公安工作等会议,人数380人,内容为总结上年全县公安成果,安排本年度全县公安工作等;培训费预算30万元,拟开展辅警、村辅警培训,人数709人,内容主要是岗位所需业务知识、技能培训。
(四)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5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18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7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19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9,44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14.99万元,项目支出4,525.16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 龙山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本级)
附件2 龙山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本级)补充表格